一、建筑工程資質掛靠轉讓要留意哪些風險?
1、建筑資質掛靠企業和掛靠人需要對工傷、工期、工程安全質量以及財產損失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如果企業的施工合同是沒有效的,那么掛靠企業和掛靠人都沒有辦法有效行使工程價款優先索償權,這也就是說,資質掛靠候的項目工程價款是沒有具體保障的;
3、如果資質掛靠的人以掛靠企業的名義來進行合同簽約,那么倘若后期有勞務糾紛等問題的話,責任需要由掛靠企業承擔。除此之外,如果工程價款沒有還清,被掛靠企業還需要承擔還清公款的責任;
4、資質掛靠項目如果掛靠人出現拖欠員工工資、材料不足或者是拖欠供應商貨款等問題,那么被掛靠的建筑企業就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如果資質掛靠人存在違法所得等行為,被掛靠企業就很可能被進行行政處罰,這是政府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情節嚴重的話,被掛靠企業還可能被降低資質甚至是吊銷資質證書。
二、建筑工程資質掛靠風險如何防范和降低呢?
1、對掛靠單位進行事前風險控制
要求掛靠單位提供基本經營資料,了解掛靠單位的資信情況,要求掛靠人提供履約擔保。
2、采用內部承包方式
被掛靠企業防范法律風險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掛靠方式承包建設工程,而是采取內部承包協議的方式,因為內部承包是法律所允許的,將掛靠項目實實在在地轉變為被掛靠企業的自有項目。
3、采用材料委托采購與勞務分包相結合的方式
這種方式實際上是將掛靠施工合同分為如下兩個合同:一是建筑材料委托采購合同,被掛靠企業將建設工程的材料全部委托給掛靠人采購;二是將建筑勞務合法地分包給有勞務資質的掛靠企業完成。